今天给大家分享司法考试主观辩论题答题技巧,其中也会对司法考试主观辩论题答题技巧***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略信息一览:
如何看待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是法学教育的终极目标,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司法考试,那么这样我觉得会对司法考试有很好的促进。关于司法考试的前景如何呢?我觉得司法考试可能会从严。因为现在中国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不是少了,而是过剩。中国大约有12万律师,20万法官,17万检察官。法官在外国是一种特定称呼,一个***没有几个法官。
对于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看待。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利弊,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统一的法律资格考试制度,也有它的利弊。首先说一下利的一方面,司法考试改革从本质上来说,从整体提升了从事法律职业群体的法律技术与技能,使法律行业这一职业越来越专业化,技术化。
其次,作为年轻人,应该给自己找一个目标,一个为之奋斗的目标,那样的人生才有***,才有活力。再次,也给你拓宽了路。司法统一考试,是将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和律师资格和公证员资格考试合四为一的考试。所以,你通过之后,还是有机会调入***、检察院成为一名法官或者检察官的。
原来的司考时代,通过司法考试取得的是司法考试证书,这个证书的适用范围顾名思义是司法类的职业,比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
司法考试法理学——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很明显,这一案件让人想起了那句源自英国的法律格言:“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有人可能对此辩驳: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只不过这种正义晚到一步而已。
【答案】:A 本题考查法理学。“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强调的是正义的时效性,时效是正义的计时器,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故正确答案为A。
C项正确,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体现了对司法程序正义而非实体正义的格外强调,意思是说,即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如果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将使裁判成为非正义的。所以强调效率的重要性。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西方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西塞罗) 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1 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1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详解(三)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
王晓岚家两次被盗大部分物品,公安机关于2000年2月8日24时在被害人谭家伟住处依法搜出。 (二)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的做法是否有什么不妥之处? 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人民***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答案解析: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区家与龙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区家三兄弟为共同原告,龙家两兄弟为共同被告。 ***将三人的***合并审理是正确的。 ***应追加龙甲为共同被告。
案例分析题: (2002年) (本题10分) 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寻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
【 #司法考试# 导语】为了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 考 网整理了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案例一】 【案情】雷某与洪某因为一些小事而结仇。
仔细阅读题目,了解案例的背景和事实,抓住问题的关键点;(2)运用法律知识,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和原则;(3)结合案例事实,运用法律逻辑和方法,进行分析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4)在解答过程中,注意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使答案具有逻辑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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